抚宁:“培训 实战” 淬炼基层纪检监察铁军
发布时间:2023-11-23 09:12:58 来源:抚宁信息 “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,应当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,拟定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,按程序报批。”“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,逐件清点编号,现场登记,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。”……日前,秦皇岛市抚宁区纪委监委举办专题培训班,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。 据悉,为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不足、办案经验欠缺、所办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,进一步提升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,近日,该区纪委监委集中利用两天时间,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、案件管理室、审查调查室有关负责同志,围绕信访举报、执纪监督、审查调查、线索处置、措施使用等业务知识,以及如何做好基层基础、日常监督工作等,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授课,实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全覆盖。 今年以来,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锻炼,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机制,分期分批抽调干部到委机关跟班学习,以教促学、以案代训,每期安排2至3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问题线索核查、案件查办等工作,并采取“师傅带徒弟”的形式,由一名业务骨干带一名跟班干部,一对一帮扶、手把手指导,本着“缺什么补什么、需要什么帮什么、不会什么带学什么”的原则,有针对性地补短板、强弱项,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办案能力、提高综合素质。今年以来,共3批次8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跟班学习。 “跟班期间,在师傅的传帮带下,我了解了案件办理的程序,掌握了谈话的技巧,积累了实战的经验,提升了自身的业务水平。”谈起在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的经历,茶棚乡纪委副书记刘媛说。 此外,该区纪委监委为乡镇纪委搭建沟通交流平台,建立乡镇纪委“一季度一交流”工作制度,围绕如何挖掘问题线索、办理重点案件、科学落实“四种形态”、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等内容,组织乡镇纪委进行“集中交流研讨”,帮助各乡镇纪委取长补短、共同进步,推动增强办案能力、提升案件质效、提高监督执纪水平。 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的‘前哨’,肩负着推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‘最后一公里’的重要职责”,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,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机制,强化政治历练、实践锻炼、专业训练,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水平,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成长,以铁肩膀挑起“硬担子”。 【】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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